主旨: 轉知「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3年8月29日發布廢止,檢送發布令影本、原條文及廢止理由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8月29日總處培字第1130002323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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