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轉本府環境保護局為加強宣導「廚餘全回收」政策
1.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2月7日桃環廢字第11201049631號函辦理。
2.本市廚餘採多元處理方式,實施「廚餘全回收」政策,為讓民眾熟悉並落實執行,加強宣導廚餘回收分類之相關資訊,可至該局資源回收教育網站(https://recycle.tyemid.gov.tw,網站首頁/源頭減量/廚餘回收),請踴躍參考使用。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