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42644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收聽,以充實特殊教育知能。
三、檢附國教署來文、廣播日程表各1份。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