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112年9月25日單親兒112字第050號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承辦人:王佳薇;電話:(02)23123838分機11。
三、檢附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