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09年3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80182073B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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