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2年度本市公務人員協會團體傷害保險,由新光產物保險公司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請查照轉知。 說明: 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12年8月22日桃市公協字第112000007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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