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更新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級學校教職員工請假日數一覽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及教育部112年6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4201793號函辦理。 二、 旨揭一覽表係配合法令修正並彙整中央各部會相關規定,非本局另訂之管理措施,併予敘明。 三、 檢附旨揭一覽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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