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民局111年7月27日桃原教字第1110012662號函辦 理。
二、旨案計畫甄選報名相關事宜摘擇如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 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甄選名額: 1、本府員額1名。 2、本市各區(阿美族1名、泰雅族2名、布農族1名、賽夏 族1名、卑南族1名、太魯閣族1名)共計7名。
(三)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四)甄選地點:本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
(五)甄選對象: 1、具原住民身分者。 2、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相關證明者: (1)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 (含)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 證書者。 (2)具原民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合 格證書者。以本條件錄取之人員,應於到職後2年 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 格證書,最遲於113 年報考並於114 年3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