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今(111)年清明連假(4月2日至4月5日)將至,請貴校務必 提醒學生注意戲水安全,切勿因一時興起戲水忽略開放性 水域之危險性,請查照。
說明: 一、請貴校除利用各項會議、朝會、宣導活動及電子訊息等方 式外,請貴校班導師於所屬班級加強進行水域安全宣導, 佩合於每週五及例假日前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另務必 將相關事項於家庭聯絡簿上特別宣導。
二、本市容易發生溺水事件之水域多在海邊、埤塘或水圳,如 新屋區永安漁港、大園區竹圍漁港、桃園大圳、桃園區莊 敬大池、龍潭大池、八德區霄裡大池、中壢區龍岡路三段 前方無名池塘、觀音區豬屠埤、石門水庫、大溪區大漢溪 流域、復興區大漢溪上游水域等,請學生及家長應慎選親 水活動之地點,務必選擇有救生人員及設備之合法場域。
三、「生命無價!」本局再次呼籲請貴校重視水域安全,切勿 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並請積極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加強宣導,共同守護學生生命安全。
四、副本抄送本市各區公所,請各區公所配合於電子看板、公 共場所跑馬燈等方式,提醒民眾注意戲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