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本局110年8月16日桃教體字第1100072828號函諒達。 |
二、 | 本局已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修正檢核表內容,請貴校依循辦理各項校園防疫工作,並每周落實填寫檢核表,本局將協請聘任督學到校覆核,檢核表留校備查,無須回傳。 |
三、 | 為強化開學前防疫整備工作,本府環保局清潔稽查大隊將於 開學前協助進行校園室外環境消毒工作,請各校配合辦理,也請各校於開學前利用酒精或稀釋漂白水完成教室空間及自有交通車之清潔消毒作業,另也須落實盤點校內口罩、酒精及額(耳)溫槍等防疫物資並備妥肥皂及洗手乳等清潔用品。 |
四、 | 開學後辦理開學典禮、週會或迎新活動等,仍應採線上方式辦理為原則,並請各校持續落實以下防疫措施,以減少校園發生群聚感染風險: |
(一) | 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園時務必配戴口罩,並請各校妥善運用備用口罩。 |
(二) | 掌握校內教職員工 COVID-19 肺炎疫苗第一劑接種情形,並掌握學生及教職員工出缺席名單。 |
(三) | 學校務必安排適當動線、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 於進入班級前及下午上課前運用耳(額)溫槍或熱顯像儀量測體溫及以酒精消毒手部。倘有發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耳溫≧38℃,倘額溫≧37.5℃者,須以耳溫再確認)或患病疑慮者須戴上口罩,並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公尺以上的地方,維持空間通風,由學校人員照顧,並儘速就醫。 |
(四) | 落實營養午餐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用餐期間,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並一律使用防疫「隔板」,用餐期間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 |
(五) | 依「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維持教室環境通風良好,倘有開啟冷氣的需要時,務必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 公分,並儘可能維持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 |
(六) | 室內超過80人、 戶外超過 300 人之實體會議及活動延期或停止辦理。 |
(七) | 請學校積極運用相關資源辦理衛教宣導,強化師生正確防 疫觀念,加強運用「家庭聯絡簿」宣導請家長如實紀錄家庭成員自主健康管理情形,並落實生病不上課及不上班原則。 |
(八) | 學生及教職員工生須保持勤洗手習慣,學校須提供足夠洗 手時間並備妥肥皂及洗手乳等清潔用品,亦須逐一檢視洗 手設備,於疫情期間調整適當水龍頭出水量,發揮勤洗手 防疫之效。 |
(九) | 針對學生經常接觸的物品,如鍵盤、滑鼠、麥克風、課桌椅、門把、 公共區域的公共用品、廁所、洗 檯、電梯、樓梯扶手、電燈開關、 教具、遊具、體育器材、餐桶、餐車、推車、空調設備、飲水機、交通車及幼童專用車等,加強清潔及消毒作業。 |
(十) | 開學後倘有家長及訪客需進出校園時,務必配合配戴口罩、落實實名制、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措施。 |
(十一) | 學校倘有 1 人確診,全校停課 14 天,另如有學生須依衛生單位指示進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及自主健康管理時,學校須主動關懷及瞭解學生之健康狀況。 |
五、 | 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處下載;相關資訊請逕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首頁(網址: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 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項下查詢,亦可多加利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管家,以獲得最新防疫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