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29371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課綱實施,教育部110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並依據各校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相關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三、「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對象資格:
(一)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24以上學分班、英語專長28以上學分班及輔導專長24以上學分班:
1、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6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4節。
(三)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領域專長」學分班(2學分或4學分班):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3節。
(四)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資訊專長24以上學分班、閩南語文專長24以上學分班、客家語專長24以上學分班及原住民族語文專家24以上學分班。
四、請有興趣之教師務必於109年11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至教學組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