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 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桃園市教育局115年2月9日桃教小字第1150013229號及桃園市教育局115年3月16日桃教小字第1150022533號函辦理。 |
| 二、 | 為精進各校藝術領域召集教師對十二年國教課綱藝術領域課程教材分析及課程轉化之知能,充實藝術領域課程設計及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專業知能,進而帶動各校課程學習藝術領域小組之發展,由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分團辦理藝術領域召集人研習。 |
| 三、 | 辦理單位 |
| (一)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 (二) | 承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 |
| (三) | 協辦單位: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以下稱本團) |
| 四、 | 研習資訊 |
| (一) | 參加對象: |
| 1、 | 桃園市北區(桃園區、大溪區、八德區、龜山區、蘆竹區及大園區)各國小指派1員參加,以114學年或預計115學年擔任校內藝術領域召集人為優先。 |
| 2、 | 本團團員。 |
| 3、 | 桃園市內各校對教授藝術領域課程有興趣的老師。 |
| (二) | 活動講師: |
| 1、 | 表演藝術專長:彰化縣北斗國中 林美宏 教師。 |
| 2、 | 音樂專長:臺東縣 關山國中 王美善 教師。 |
| 3、 | 視覺藝術專長:臺北市介壽國中 陳育淳 教師 |
| (三) | 活動時間:民115年5月16日(六)8:30~16:00(8:30~9:00報到時間)。 |
| (四) | 活動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小2樓視聽教室。 |
| (五) | 活動內容: |
| 1、 | 藝流大會-A組(音樂與表藝) |
| (1) | 09:00~12:00音樂教學課程(王美善教師) |
| (2) | 13:00~16:00表演藝術教學課程(林美宏教師) |
| 2、 | 藝流大會-B組(表藝與視藝) |
| (1) | 09:00~12:00表演藝術教學課程(林美宏教師) |
| (2) | 13:00~16:00視覺藝術教學課程(陳育淳教師) |
| (六) | 備註:活動分為A、B二組進行,報名研習者只能擇一參與,不可中途更換組別。 |
| 五、 | 報名方式: |
| (一) | 請於114年5月8日(五)中午16:00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報名。承辦單位:同安國小。 |
| (二) | 藝流大會-A組(音樂與表藝),活動編號:E00014-260200001。 |
| (三) | 藝流大會-B組(表藝與視藝),活動編號:E00014-260200002。 |
| 六、 | 請假事宜: |
| (一) | 敬請學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前往研習。教育局同意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研習於例假日辦理之教師專業研習,參加人員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各校倘有課務排代需求,請提報經費概算及課表報局。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
| (二) | 敬請本團團員(工作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因辦理時間為假日,亦得擇日補休並課務排代。本案辦理活動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並由教育局114學年度精進計畫統籌支應。 |
| 七、 | 研習地點停車位有限,鼓勵共乘,或另覓附近公、私有付費停車場。 |
| 八、 | 檢附日程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