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9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090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補助項目如下: |
(一) | 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
(二) | 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
(三) | 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
(四) | 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
(五) | 實施諮詢輔導方案—(1)諮詢服務。—(2)小團體活動。 |
(六) | 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
三、 | 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
(一) | 學校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中午前截止。 |
(二) | 申請及線上審查網站:「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及「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 |
(三) | 申請方式如下: |
1、 | 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請學校至「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系統。 |
2、 | 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二)至(六),請學校至「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系統。 |
四、 | 檢附國教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與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申請系統操作手冊及新住民子女教育實施計畫經費審查原則各1份。 |